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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休息費”或催生“馬路殺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18 15:17:04  


  據了解,高速路收取“超時費”意在防範“換卡逃費”,從上高速領卡開始算有效期是24小時,如果超過24小時,就屬於超時卡,需要繳納超時費用。

  防範“換卡逃費”就不問青紅皂白,收取在高速路上行車超時行駛車輛的“超時費”,不管你超時的原因是修車也好,休息也罷。這種憑主觀認定收費的做法,既不嚴謹,也不人性,難脫亂收費之嫌。

  據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司機若要證明自己沒有“換卡逃費”,就必須出示在高速路行駛期間住宿或餐飲的票據。而高速路服務區的收費與機場的收費“有一拼”,都貴的“嚇人”。疲勞司機在服務區食宿一晚,可能好幾張“大團結”就會“蒸發”。因此,有些疲勞司機在高速路服務區停車後,在駕駛室內睡覺,養好精神後再上路。

  在車上睡覺要收“超時費”,進服務區睡覺要收取高額“服務費”,受經濟壓力的逼迫,一些司機只好選擇帶病上路、疲勞駕駛,給高速路的行車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隱患,也就逼出了一批“馬路殺手”。

  “換卡逃費”與“馬路殺手”的危害,哪個更大?大家都心知肚明。

  其實,高速路要防“換卡逃費”,其實不必拿“超時費”做文章,在收費卡上嵌入車輛信息,或者電話與服務區核實一下“睡覺司機”是否換卡,都能解決問題。小小的改進不願做,非得用“寧可錯收一千,不願放過一個”的“超時費”去逼高速路駕駛員“帶病上路”、“疲勞駕駛”,用心何在?(時間:5月18日 來源: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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