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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遊客收“生態保護費”,於法不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8-06 11:19:55  


 
  如果是前者,那麼當前最應該做的,是把資金去向全部公開、加強監督,同時對治理方式進行反思、改進,而不是貿然對遊客進行收費來“補漏”;如果是後者,那麼地方政府更該反思的是,是不是“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徑,造成了越發展、環境治理代價越大的局面。

  針對污染嚴重、治污資金匱乏的局面,最可取的辦法是加強源頭治理,嚴格限制、控制高污染行業;同時,向短期難以徹底取締的污染企業,收取合理的生態保護費——總之,要和“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方式告別,而不是仍然飲鴆止渴,“保護”著高污染企業,讓遊客和當地民眾來為污染企業和政府部門的錯誤買單。

  旅遊資源可以拉動地方經濟,昆明擁有得天獨厚的旅遊資源,本該善待遊客,利用旅遊資源推動區域經濟更好發展。如此“雁過拔毛式”地向遊客收資源保護費,只會讓遊客們拒絕接受,最終用腳投票。希望當地政府在污染企業和遊客之間,不要再做出錯誤的選擇。(時間:8月6日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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