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善組織施樂會認為,有償義工帶來的是一種雙贏格局,因為從捐款的數量上就可以看出,12名員工在4年多時間募集了2364萬元的善款,無論從捐款總額還是個人數目上,這樣的成績都可以說是“瘋狂而高效”。同時,考慮到慈善本身的層級,以及慈善專業化的需要,再結合國內及國外的一些經驗,“有償義工”確實有施行必要性。
其實,“有償義工”在國內,浙江不是第一個嘗試者。早在2004年,湖南省出台《慈善總會組織社會力量募集資金辦法》,鼓勵義工作為社會募集者勸募,並稱可根據規定,從募款中給他們相應“提成”。這種做法,跟國外的“傭金制度”也極為相似。
當然,如果再從慈善的層級來理解,“有償義工”當然不是無可接受之事,就像“有償招領”一樣,都是慈善的“退而求其次”。不過,以“提成換酬金”的做法,跟城管執法外包一樣,即便能夠帶來成績上的提升,但在正當性上還是很難立足,特別是在國人崇尚“義而無私”的傳統裡,很難獲得公眾的情感認同。假若將“有償義工”這樣的做法,當成一個新生孩子的話,招來的不是疼而是怨。
義是什麼,是不計回報的無私付出,因而,慈善才會充滿魅力。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慈善成了一種營生,一種利益獲取途徑,一種交易平台,很明顯,這種行為既背離了慈善純粹性的本質,又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表面光鮮的數字背後,真正用於救助的數量並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