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例為證,2010年11月,黑龍江省首次啟動“一日捐”活動,提倡個人捐贈不低於一天經濟收入的善款,在職職工按實際月工資總額除以22個工作日得出捐款數額。《關於省直機關2011年啟動慈善“一日捐”活動的通知》規定,捐款75%返還給捐款單位,20%上交省慈善總會統籌使用,5%用於省直基金會機動使用。變相的強捐,再加上這樣的資金分配方式,以及使用透明度如何讓人信服?
時下的慈善事業缺乏動力,捐款數額停滯不前或呈現下降之勢,主要原因在於其社會公信難以獲得價值認同。在這個時候推出“有償義工”,起到的不是提振之效而是相反。如果連慈善這個大孩子都無法讓人疼愛,其衍生出的小孩子,自然也會遭致同樣的待遇。或許,有償背後的成本和鼓勵因素應當考慮,但“返還”的利益捆綁卻僭越了情感底線——義工做了事可以獲得報酬,那無償捐助者又拿什麼來自我反饋與情感安慰呢?慈善首先是一種道德,然後才能談制度,連道德層面都立不足腳,再從制度或法律上談,無疑於本末倒置。而有償義工帶來的負效應,恐怕還需要慈善組織認真審視。(時間:9月1日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