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一條新聞不脛而走:1月5日17時左右,河北省邯鄲市市區突然大面積停水,原因是邯鄲市接到山西省通報,漳河上游山西省境內發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事故的源頭在山西天脊煤化集團,去年12月31日7時40分左右,這個企業的巡檢人員發現一根往成品罐輸送苯胺的軟管爆裂,苯胺沿著雨水系統被排入河道。苯胺是一種化工原料,對水體污染後,人體若吸入或接觸,會造成溶血性貧血和肝、腎損害等。
這顯然是一起惡性事故性污染物排放,危害是明擺著的。而讓人更吃驚的是,這樣一起可能造成人體危害的化學污染物洩漏事故,去年12月31日7時已經被發現,直到今年1月5日山西省環保廳才獲知消息。《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規定,像這樣的事故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
人命關天之下,這2小時和5天的博弈,咀嚼起來,味道很苦澀。
真的,我們不想說瞞報。也是在山西吧,代省長剛剛為某聲名遠播的國企瞞報礦難大發雷霆,正在嚴查。這個節骨眼上,如果天脊煤化集團也沾上瞞報,那還了得。心的柔軟處說,肯定不是瞞報,不然,連巡檢人員也瞞不過。
那就是報慢了,但山西天脊煤化集團所在地的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不這麼認為。這位王主任說:“我們都是按照規定程序報的,並不是晚報5天。發生了污染以後,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裡報,自己處理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