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眾受到“二次傷害”
“事件發生後,公眾最想知道真相、誰對事件負責、下一步如何改進工作。但是一些地方這三個環節都做不到位,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培訓中心副教授鐘開斌說,有的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很快回應,表態很好,卻遲遲沒有下文,不禁讓人懷疑:他們是真想解決問題,還是純粹為避免問責、保“烏紗帽”?
同樣是“表叔”,陝西楊達才很快被查處,而有些地方卻巋然不動;同樣是校園慘案,福建南平、山東濰坊等地能迅速處置,及時向外界發布調查進展,而河南光山卻封鎖消息,官員集體失聲……
個別地方突發事件應對“重事中處置、輕事後反思”,往往不計成本、不惜代價,動用公共資源進行應急處置;在事件善後階段,隨著社會關注度下降,“冷處理”成為一些部門的首選。
危機面前,如何處置,考驗的是人民群眾在執政黨幹部心中分量有多重。“無視民意、封鎖消息、封閉運作,是危機發生後對公眾的‘二次傷害’。”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說。“如何帶著感情與群眾打交道,是很多部門工作人員應該補上的一課。”代紅說,是迅速站出來與公眾坦誠溝通,還是在輿論質疑聲中被迫道歉,說些“高度重視、親自處理、情緒穩定”之類的官話、套話,反映了幹部的群眾觀念。
讓敷衍塞責者付出代價
“後續調查結果難以出爐,關鍵是問責處理機制未發揮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說,相關部門的調查沒有進入問責程序,或以道歉代替問責,或一般性調查草草了事,調查結果難以服眾。
因此,一些專家認為,建立由第三方參與的調查機制十分必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調查機制,避免自說自話,自查自糾。”鐘開斌認為,事件調查組應吸納媒體、人大代表、死傷者家屬等多方參與,畢竟“由第三方參與的事件真相調查,結論才會更令人信服。”
對久拖未決的事件處理要加大問責追究。中央編譯局世界發展戰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認為,熱點事件責任追究的溝通協調機制仍須完善。“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事件,建議多部門啟動專門程序‘全程緊盯’,只有對敷衍塞責的相關人員行政問責,才能起到懲戒警示作用。”
此外,對於一些社會影響惡劣的事件,專家建議,司法機關介入後續的偵查、調查,對事件當事人和相關拖延塞責的人員追究法律責任。(時間:1月21日 來源:解放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