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的事件沒最終調查清楚,相關責任人沒被問責,這樣的結果是,重大事件的教訓沒有及時汲取,成同類事件重複發生的誘因,社會會為此付出極大成本,同時,相關部門此前的高調表態,無異於戲弄公眾,侵蝕公眾的信任,終會喪失公信力,很容易激發社會負面情緒。
各種問責處理機制未發揮有效作用,是“斷頭新聞”產生的重要原因。對很多新聞事件的調查,往往在封閉的體系內,不公開,不透明,沒有及時向社會發布。在有些問題上,自說自話、自查自糾,甚至袒護、包庇相關責任人,近幾年來,一些問題官員被問責後很快複出,即是例證。
有學者認為,應建立由第三方參與的調查機制,“事件調查組應吸納媒體、人大代表、死傷者家屬等多方參與”。筆者對此深以為然,除了修繕追責機制,在調查中引入監督力量,實時監督,十分必要。如此,不但調查結果更讓人信服,調查速度和力度也難以打折扣,相信能有效治理相關部門的“責任缺失症”。(時間:1月22日 來源:重慶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