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書稱,1999年,英德龍公司先后兩次以“咨詢費”的名義送給趙廣宇新加坡幣1萬元、美元5.8萬元。
毛建強,趙詹奇的江蘇老鄉,該案中另一名重量級的行賄人,浙江錢江建筑工程公司三分公司的經理。
他在調查筆錄中是這樣說的:“不停地通過趙廣宇送錢給趙詹奇,目的就是為了取得更多的幫助,背靠大樹好乘涼!”
指控稱,1998年和1999年的春節,毛當著趙詹奇的面送給趙廣宇兩個紅包,合計1萬美元﹔2002年10月,在趙詹奇表示贊賞后,又送給趙廣宇人民幣36萬元,用於購買轎車﹔2003年至2006年,分三次以支付“年薪”的名義送給趙廣宇人民幣60萬元,事后趙詹奇還指使趙廣宇和毛建強簽訂虛假的聘用合作協議,以逃避調查﹔1998年至2006年,毛還為趙詹奇提供賭資合計人民幣8萬元,趁其出國之機送美元8000元﹔借其搬新房之機送價值1.77 萬元的三菱空調一台。
記者注意到,另外受指控的兩筆受賄,一筆要追溯到1994年至1997年趙擔任杭州市交通局局長期間,趙詹奇以 “借款”的名義收受了工程合作單位杭州錦江集團80萬元的賄賂,事后還指使兒子與行賄人偽造借款還款的假象。另一筆賄賂則發生在案發前趙擔任浙江省交通廳廳長期間,在杭州繞城高速公路收費權益轉讓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同樣以“借款”的名義收受300萬元賄賂,事后同樣指使兒子與行賄人偽造“借款已還”的假象。
至此,趙詹奇受指控的受賄金額合計人民幣560.77萬元、美元7.6萬元、新加坡幣1萬元。庭審中,趙詹奇不時地脫口而出:“我是國家干部,直接收錢明顯是受賄,通過廣宇的手給我會更好一些。”殊不知,再隱蔽、再巧妙的受賄始終逃不過法律的制裁,趙詹奇迂回受賄之路終於走到了盡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