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打贏官司 至少可以再“賴”十個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6 18:36:54  


賴昌星至少可以再留在加拿大十個月。(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4月6日電/廈門遠華走私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挑戰加拿大移民部有關遣返他的風險評估的訴訟獲勝。加拿大聯邦法院裁定,加拿大移民部為遣返所做的風險評估結論理由不足,應該進行司法復核。這意味著在司法復核完成之前,賴昌星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據賴昌星律師稱這一過程至少需要10個月時間。

  賴昌星堅稱如果他和妻子被遣返回中國,一定會被判死刑。而加拿大移民部此前對遣返賴昌星夫婦的風險評估則得出結論認為,他們不會被處決。中國政府已經向加拿大當局承諾不會判賴昌星死刑。最高法院此前曾經透露,這是促成加拿大遣返賴昌星的必要條件。不過法官指出,移民部對賴昌星被遣返後是否會被折磨的風險評估存在缺陷。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將對聯邦法官的裁決進行研究,並會在30日內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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