艦載警機的需求
像前面所講的那樣,艦載預警機對航母編隊的防空以及航母艦載機的作戰有重要意義,中國如果要發展航母艦隊,艦載預警機是必需的裝備。否則航母的活動半徑不能超過岸基預警機的掩護範圍,也就是不能超過1500千米,只能充當一個“加油平臺”。
對於艦載預警機,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在輕型的運輸機上改裝,一種是使用直升機作為平臺。運輸機的問題是,必須要有彈射器,必須裝備在4萬噸以上的航母上。直升機對載艦的要求較低,但是它也有致命的弱點。
預警直升機速度慢,活動範圍小,探測距離近,而且機內空間狹窄,雷達操作人員少。
其雷達性能僅相當於一部戰鬥機火控雷達。綜合起來看,艦載預警直升機只能提供短距離內的對空預警,相當於提高了艦艇雷達的安裝位置,用於防範低空來襲目標。但是不具備作戰指揮功能,不能伴隨艦載戰鬥機群作戰,還稱不上是真正的預警機。因此,從長遠來看,必須研製固定翼的艦載預警機。
我國要研製艦載預警機,應當參照E-2C為標準。類似的國內飛機平臺有運-7。運-7和C-2基本屬於同一等級的飛機,運-7是普通運輸機,體積較大而重量較輕,C-2是專門為艦載起飛設計的運輸機,機身短,重量較大(為了彈射起飛的需要)。運-7的續航性能有一定差距,不過運-7使用的是50年代的發動機,通過更換現代的發動機可以大幅度降低油耗,提高續航能力。
運-7的缺點在於機身較大,不適合在航母上停放。如果改成預警機,空機重量還要增加3噸以上,因此需要減輕原機重量。結構強度也不適合彈射起飛,如果要上艦要做很大的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