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此次提交的新的“長株潭新區開發建設”方案,是按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的要求對原有申請方案做了局部調整,新方案將更加符合改革、示範和發展的要求。
據悉,今年赴京參加“兩會”的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省長周強帶隊拜會中央各部委高層,並請國家發改委指導湖南抓緊完成試點方案和行動計畫,以上報國務院獲批。 25年“一體化”實踐 “天然絕配”的長株潭三市,均位於湖南東北部,呈“品”字型分佈,彼此相距不到40公里,湘江貫穿而過。除了地緣上的緊密,三市在社會、經濟上也存在諸多聯繫。
1982年12月,湖南省政協委員張萍首次提出了“長株潭一體化發展”的議案,旨在加強三市之間的經濟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提高城市群的整體競爭力,帶動全省經濟的發展。長株潭經濟區構想的提出,比開發上海浦東的提議整整早了8年,迄今已曆25載春秋。
經過多年破冰之旅,長株潭經濟區編制了全國第一個比較系統的區域經濟規劃體系,並取得了“五同”(指三市交通同環、電力同網、金融同城、資訊同享、環境同治)和產業逐步聚集等成效,貫穿三市的湘江生態經濟帶建設也邁出了強勁步伐,目前,長株潭經濟區正按“改革先於全省,速度高於全省,品質優於全省”的總體要求,逐步步入又好又快的發展軌道。
湖南省發改委提供的資料顯示,2006年,三市全年實現GDP2807億元,占全省的38%,較去年同期增長14%,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利用外資和出口分別占全省的48%、43%、38%、61%和72%。“長株潭未來是湖南區域經濟的中心,是引領發展的火車頭,核心動力。”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評述。
對於一個地方能否成為新特區,湖南師範大學教授朱翔認為主要看“五點”:一是看這個區域爭取成為新特區的決心強不強烈,二是這個區域要進行了相關改革試驗和探索;三是這個區域是否具備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承載能力,四是看它將來的規劃佈局的科學合理性;五是這種選點既要符合國家的空間戰略、區域平衡原則,又要具有全局性意義。
長株潭可出之“牌” 據《中國經濟週刊》瞭解,長株潭新區不是長沙、株洲、湘潭三市的簡單融城和相加,而是要突出目標定位,進行高起點、高品位、功能性的開發。
要爭取設立長株潭新區,湖南省主要官員和部分專家認為有4張“牌”:
一是文化。文化是一個城市的靈魂,要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做強做大文化產業,彰顯湖湘文化的精髓;
二是該區域優勢產業聚集發展成效明顯,形成了以中聯重科、三一重工、長豐、一汽福田等為核心的長沙重型機械、汽車製造集群,以株洲電力機車、湘潭電機等為核心的城市軌道製造、風力發電設備產業集群,以湘鋼、衡管等為核心的精品鋼材製造集群等。湖南還是有色金屬大省,可繼續做強該區域內的資源、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優勢,使之成為國家高端技術、產業和服務的聚集區;
三是長株潭區域本身具有良好的生態資源,多年以來,長株潭的“綠心”規劃和保護理想,有成為國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樣板工程”可能;
四是長株潭城市群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且經濟一體化發展探索和實踐了多年,具備了相當的經濟和社會承載力,國際知名度、美譽度日益提升,長株潭新區有能力成為世界看中國、看中部、看湖南以及湖南走向世界的大平臺。
“如果中央批准長株潭新區成立,湖南將在土地制度、金融制度、財稅制度、戶籍制度、行政區劃制度等一系列政策上發揮優勢,搶抓機遇。”在採訪中,基本所有湖南的官員都認為,不管申‘新特區’的事情成功與否,湖南都將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即在一個時期內,仍將高度重視基礎工作、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的建設,“這三個基礎,是事關湖南發展的關鍵,也是長株潭實現突圍的關鍵。” 兩個“新特區”先行者的足跡 上海浦東新區和天津濱海新區先後於2005年6月和2006年4月被國務院批准成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兩年間,兩地在經濟發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積極進展。作為先行者,他們的經驗或許值得後來者借鑒。
上海浦東新區:行政管理體制“顛覆性”改革
“3月底,行政審批事項從原有724項縮減為220項,減幅巨大;而新區的服務專案由原先的213余項增加到680多項,翻了兩番。”4月25日,上海浦東新區辦公室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其實,早在2005年6月,即浦東新區被國務院正式批准為‘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不到半年時,試點效應就開始明顯顯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