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國經濟週刊》從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獲得資訊,《關於促進和保障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下稱《決定草案》)已提交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5次會議審議。
4月26日,該草案獲得市政府和浦東新區政府授權變通執行地方性法規,成為浦東新區制度創新一個嶄新的“里程碑”。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鈺介紹,《決定草案》提出的“授權”包含兩層含義:變通執行現有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對法律、法規未作規定,屬於本市地方性法規許可權範圍內的事項,由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授權先行先試。
同時,國家發改委常務副主任陳德銘指出,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作為改革“試驗田”,在新一輪“新特區”建設中,制度創新首當其衝。
據介紹,圍繞轉變經濟運行方式,浦東新區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加快,金融機構集聚功能逐步增強。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浦東新區實施了一系列重要的金融改革和創新舉措,如成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試行外匯“九條”措施。
“除此之外,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經濟運行方式、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也將遭遇最大的‘顛覆性’改革,以適應‘新特區’在新一輪競爭中的發展需要。”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劉正義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對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予以改革、精簡、合併;對行使行政管理包括行政執法職責的主體,予以優化配置和調整。”
陳德銘指出,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是中央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重大戰略部署,立足綜合性制度創新,加大改革試點推進力度,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進展。
天津濱海新區:金融突破
“天津濱海新區最大的特殊政策是國家授予的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可以說,天津濱海新區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第一區。”4月16日上午,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研究室副主任邢春生說到“第一區”三個字,陡然加重了音調。
從2006年5月26日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批准天津作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後,天津市正式編制的《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方案》已經在今年春節前報送國家發改委以及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因為《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方案》的總體方案涉及很多個方面,需要國家各相關職能部門同意,現在總體方案還在協調當中,“但不會等很久了”。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下發一年來,天津濱海新區發生的變化令世界矚目。經濟總量持續發展,這一切主要得益於國務院給予濱海新區‘先行先試’含金量最高的政策。” 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研究室副主任邢春生對濱海新區的總結言簡意賅,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濱海新區已經或將要在四個方面進行先行先試。
一是金融的改革和創新。在金融改革和創新方面,渤海產業投資基金以及管理公司已經正式設立,2006年基金的總規模是200億,首期募集資金是60.8億元。
二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濱海新區的一大優勢是有大片的土地可用於開發建設,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如何使土地在不損害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實現帕累托最優,變成建設用地。
三是對外開放。批准濱海新區建立東江保稅港,其意義和功能跟原來保稅區不同,外國船舶停靠在港上可以不再交稅,這樣更方便中外經濟交流。
四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面對天津老行政區和新開發的功能區之間存在的一些矛盾,中央要求濱海新區探索區域發展的新路子,用新體制新機制推進區域經濟發展。
天津市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皮黔生日前表示,2006年濱海新區實現生產總值為1960.49 億元,人均生產總值達到1.73萬美元。濱海新區是在一個具有非常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且經濟增長的速度高於浦東新區。
“改革只要方向對,就能解放生產力,所以濱海新區的發展,對天津老城區的帶動最明顯。” 邢春生主任自豪地說。
濱海新區的快速發展令人驚歎,但在發展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工業產業內部結構不太順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