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陳水扁妄言,國之危傾民之危殆不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19 10:47:57  


  中評社香港6月19日電/法學教授陳長文今天在聯合報撰文說,陳水扁痛批高雄地院的選舉無效判決,還不忘強調自己攻讀法學、曾任律師,換言之,他同時以“總統”和法律人的雙重身分批評司法。筆者腦中突然浮起了一個景象:全台法官群集在“最高法院”前面,一起高舉右臂,大聲宣誓:“作為‘中華民國’的法官,我們將終生追隨我們的‘總統’”。

  這個景象荒謬嗎?不!一點都不荒謬,一九三三年十月,在德國萊比錫舉行第一次德國全國法官代表大會,近萬名法官就在最高法院門前高舉右臂宣誓:“作為德國法官,我們將終生追隨我們的元首”。

  在納粹時代,德國充斥著一種自稱為“健康偏見”的法理學,政客與學者亢奮地宣稱一個嶄新的法理學時代的到來,這個新法理學對法官的要求很簡單:所有的判決,不必考慮法律,也不必衡酌公理,法官被預設一個“偏見任務”:作出符合政治領袖價值判斷的判決。換言之,“元首即法律”、“元首即真理”,這就是納粹時代的唯一邏輯。

  陳長文文章說,讓我們把文章拉回高雄地院的判決,這份判決合不合理?於法是否有據?並非不可公評,只是法律學者可評、平民百姓可評,但身為與司法權處於平行權力的“總統”,頂著行政最高權力的光環,就絕不能允許“總統”公然踰權越距、詆毀司法。一旦“總統”越過這道權力紅線,用自以為“健康”的“司法偏見”痛批法官做出違反他及其朋黨政治利益的判決時,那已不是“總統”的個人意見,而是一種國家朝向“總統即法律”、“總統即真理”納粹法學觀移進的警訊。

  當然,這“警訊”不會在一天內崩壞現行的法律秩序與價值,但這“警訊”卻也是一種關鍵的測試,如同秦朝權臣趙高,藉由“指鹿為馬”測試朝廷官員有沒有敢出面糾舉他,一旦滿朝緘默,無人敢言的時候,那“警訊”就會變為現實。

  因此,對於長期以來喪誠失信的陳水扁,我們雖早已不抱期望,但對其毀敗法紀,法律同道必須同聲喝退這種測試法治根基的踰矩言行。

  陳長文說,教授學者為了端正學子視聽,不能緘默!司法體系的法官、檢察官也應該為捍衛司法尊嚴,勇於斥責!民間的司改團體,也不能置身事外,應有嚴正聲明!而司法最高首長、“總統”的業師也同時是“總統”的監誓人的“翁院長”,更不能繼續沉默,應以師者之尊,重新訓教昔日門生。其他所有的法律同道,亦不可噤聲鄉愿,故作懵懂。

  最後,筆者想引一段話送給承審高雄市長選舉爭議的法官和法律同道們。德國法學家英戈.穆勒,在其《恐怖的法官──納粹時期的司法》書中寫道:“一個國家政治的敗壞或走向極端,是不可能沒有得到司法機關的背書的,當司法作為正義守護神乃至於國家制度守護神的最後把關者,卻委棄戰地,向不正義的極端勢力投降時,國家之危傾、人民之危殆,即在不遠矣!”

  陳水扁的個人妄言不足為患,但最怕的是司法守護者委棄戰地,法律同道鄉愿姑息,那麼國之危傾、民之危殆,即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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