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建立哪些環境經濟政策
1、綠色稅收
環境稅(綠色稅)已被西方廣泛採用。如果寬泛的理解,環境稅包括專項環境稅、與環境相關的資源能源稅和稅收優惠,以及消除不利於環保的補貼政策和收費政策。嚴格來講,環境稅主要是指對開發、保護、使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的程度進行徵收或減免。
通常做法仍是“激勵”與“懲罰”兩類。一方面對於環境友好行為給予“胡蘿蔔”,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如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的減免以及加速折舊等;另一方面針對環境不友好行為揮舞“大棒”,建立以污染排放量為依據的直接污染稅,以間接污染為依據的產品環境稅,以及針對水、氣、固廢等各種污染物為對象的環境稅。
我們如果引進環境稅,就可以實現稅收增加、環境保護、社會公平的“三贏”目標。實行環境稅,環境經濟政策等於成功了三分之一。但鋻於環境稅收涉及面大,認識不一,還需一步步來。
第一步,清除那些不利於環保的相關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比如,按照國務院關於限制“兩高一資”(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的原則,取消或降低這類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環保總局最近剛向財政部門提供了第一批“兩高一資”化工產品的黑名單。
第二步,研究融入型環境稅改革方案。比如,我們應重點研究適合徵收進出口關稅、降低或者取消高污染產品的出口退稅名錄,提出有利於環境保護的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和資源稅改革建議方案,並在條件成熟時,擇機出臺燃油稅。
第三步,研究獨立型的環境稅方案。環保總局正在研究對生產重污染的產品徵收環境污染稅的問題。即為了區域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技術升級換代,也為了有效降低重污染產業和產品的比重,必須向重污染企業或產品徵收環境污染稅。我們還要進一步研究開徵污染排放稅與一般環境稅,條件成熟時還可設計不同的碳稅政策。
2、環境收費
研究新的,保留老的。對那些傳統的環境收費政策仍應繼續。國際經驗表明,污染者上繳給政府去治理的費用高於自己治理的費用時,污染者才會真正感到壓力。而如今,中國的排污收費水準過低,不但不能對污染者產生壓力,有時反會起到鼓勵排污的副作用。
為此,我們要主動聯合有關部門,運用價格和收費手段推動節能減排。一是推進資源價格改革,包括水、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供熱、土地等價格;二是落實污染者收費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費政策、提高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促進電廠脫硫、推進垃圾處理收費;三是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包括鼓勵資源再利用、發展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燒、生產使用再生水、抑制過度包裝等等。
3、綠色資本市場
構建綠色資本市場可能是當前全國環保工作的一個突破口,是一個可以直接遏制“兩高”企業資金擴張衝動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通過直接或間接“斬斷”污染企業資金鏈條,等於對它們開徵了間接污染稅。
企業融資的途徑:一是間接融資,指企業通過商業銀行獲得貸款;二是直接融資,指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和股票進行融資。
對間接融資渠道,我們推行“綠色貸款”或“綠色政策性貸款”,對環境友好型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並實施優惠性低利率;而對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並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簡單說,一方面,環保部門應積極為銀行部門提供相關項目的環境資訊,如提供擬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與項目的名單。另一方面,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應配合環保部門,引導各級金融機構按照環境經濟政策要求,對國家禁止、淘汰、限制、鼓勵等不同類型企業的授信區別對待。尤其要對沒有經過環評審批的項目不要提供新增信貸,避免出現新的呆壞賬。前不久,環保總局與銀監會、央行共同發佈了《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意見》,這應成為綠色信貸的基礎文件。
與間接融資渠道相比,我們在直接融資渠道上的“招”應更硬。企業發行股票、債券,都要通過證監部門這道關。我們要聯合證監會等部門,研究一套針對“兩高”企業的,包括資本市場初始準入限制、後續資金限制和懲罰性退市等內容的審核監管制度。凡沒有嚴格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環保設施不配套、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環境事故多、環境影響風險大的企業,要在上市融資和上市後的再融資等環節進行嚴格限制,甚至可考慮以“一票否決制”截斷其資金鏈條;而對環境友好型企業的上市融資應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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