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明年的“立委”選舉將採行單一選區二票制,讓許多選區都呈現藍綠各一組人馬對決的情況,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死亡,另一組人也許就篤定當選,因此許多候選人擔心會遭到對手陣營雇用殺手暗殺,對此,“立法院”朝野團協商通過了“反暗殺條款”,並於今天二讀通過,規範包含區域“立委”、“直轄市長”及縣市首長候選人,如在截止登記後至投票日前死亡,選委會應公告該選區停止選舉,並定期重新舉行。
據中廣新聞報道,“立法院會”今天二讀通過了選罷法修正案中的部分條文,增訂了反暗殺條款,明定區域“立委”、“直轄市長”及縣市長候選人在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日前死亡,選委會應即公告該選取停止該項選舉,並定期重新選舉,其他公職人員選舉,在上述選舉期間死亡,以致該選舉區的候選人人數未超過或不足該選區應選名額時,選委會也要比照辦理。
此外,由於藍營對於選罷法中有關查賄時間點及查賄規範等條文還有意見,而台聯黨總召羅志明也代表黨團,表示不同意政黨共推候選人的相關條文,因此這些部分在二讀時都遭到保留。
而羅志明也表示,共同推薦候選人連中選會都同意,但是國民黨就是要反對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