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立委”應該監督行政單位,卻擔任被監督單位的“諮詢委員”,在角色的制衡上,適合嗎?“這和林山田、柴松林等學者不一樣,謝長廷身為“立委”,不需要拿錢,就有違背選民託付監督行政權的壓力,需要就角色的‘正當性’給個交代了。”
至於“光華專案”、“每年一百萬元”、“抓耙子”……等指控,馬蕭團隊認為:“目前為止,都還是查無實據!”
“羅織和扭曲”變成“反作用力”
可是馬蕭團隊“冷處理”,邱毅卻與“馬家軍”“立委”賴士葆、吳育昇與費鴻泰共同開記者會所指控:陳水扁因“蓬萊島”坐了牢,謝長廷“612”卻緩刑,暗示謝長廷可能得到“特殊待遇”,再連結到和“調查局”“可能有長期不可告人關係”,馬蕭團隊認為是“Over”了,會讓許多中間選民與淺綠選民認為是“羅織和扭曲”,“反作用力”會傷到馬英九。
馬蕭團隊一決策幹部不諱言:“戒嚴時代是怎麼回事?坦白講,國民黨最沒有資格詮釋”,受訪時,他同意筆者所用之形容:“天底下哪有蕩婦,就算已經從良了,就可以毫不知恥出來對別人的貞操,指三道四,歪七扭八!”
馬蕭團隊內部溝通後指出,“看待過去,需回到當時歷史時空”,1986年“蓬萊島案”,陳水扁發動全台10天6場街頭“坐監惜別會”,萬人空巷,在那個威權時代,這種人潮確時會撼動威權統治的神經線。在此之後,鄭南榕與張德銘又被未審判即被逮捕入獄;再來,鹿港反杜邦大遊行、林正杰更發動12日“南北長征”街頭狂飆、“民進黨”建黨、中正機場接機事件……一連串的挑戰威權,“因此也將面對無情鎮壓。”
那時的陳水扁會入獄,理所當然。那個時代,“要殺雞儆猴,找人祭旗,鎮懾人民不能再上街頭”。
馬英九應對蔣經國心意 知之甚詳
但到了1986年十月,蔣經國首度宣布將要解除戒嚴令,政局已從肅殺轉向和緩。
歷史因此轉向“過渡期”,舊國民黨仍想要用“國安三法”延續過往威權治理合法性,才爆發了1987年612事件,在當時並沒有“集遊法”只有“臨時條款”的環境中,謝長廷“依法”被當時的陳清碧檢察官起訴了。
之後,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才正式宣布解除戒嚴令。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過世,李登輝接位。
馬蕭團隊認為這也是一個過渡時期,台灣邁入了民主化時代。但太多的威權舊法未修訂,所以當時從蔣經國到李登輝,許多擁有進步民主觀念的法官與檢察官,都採用了變通之道,對於當時許多的“言論叛亂”、“集會叛亂”等等罪刑,能不起訴就不起訴,能緩刑則緩刑。例子不勝枚舉,謝長廷的612被緩刑,“和當時的許多案件都相同,何足怪哉”、“更何況,馬英九當時就跟在蔣經國與李登輝身邊,對於蔣經國與李登輝的心意,知之甚詳”。
“馬英九明明是當時事件的見證者,要是為了選舉,就可以扭曲歷史,中間選民和淺綠選民會怎麼看他?”馬蕭團隊因此反對過度演繹,更決定不捲入“抓耙仔”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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