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6日電/增加農業預算當然不是壞事,然而,檢視整部《農業基本法》草案,最重要的是落實立法宗旨,農業要永續經營,農村要生生不息,“一支好釣竿好過送一桶魚”,殘補式地只想用錢處理農業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絕非長久之計。
中國時報特稿指出,藍、綠“立委”為了爭取農民支持,選前競相加碼《國民年金法》,“行政院”保證農民絕無損失,照繳農保不到一百元的保費卻可以享有“國民”年金所有好處,政府買單十八億五千萬元;國民黨更推出翁重鈞版本,將軍公教納入“國民”年金。藍綠競相喊價的結果,“內政部”官員私下都嘆,如果真的通過修法,十月要上路的“國民”年金將荒腔走板,立法美意完全喪失。
《國民年金法》爭議未了,根據馬營與藍委規畫,《農業基本法》中,光是農村再生基金,十年內就要編列一千五百億元,對於年年虧損的“國庫”來說,都是難以承受的負擔。儘管馬英九要砸大錢照顧農民的立意良善,但從近年來“國庫”支出大於收入的狀況來看,恐怕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依照藍營版農業基本法規定,農業預算為百分之八,而馬英九的文化政見,文化預算四年內要提升至百分之四,如加上“國防”、教育、社福等重大預算,馬英九還未上任,預支的預算比例分配已經瀕臨破表,嚴重影響未來施政走向。
再加上國際原物料飆漲的大環境影響,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轉盈為虧,國庫不但收入減少,還得面臨民進黨執政八年,平均每年三千億元的財政缺口,光是要讓政府收支平衡,就可讓馬英九頭痛了,更遑論編列如此龐大的預算。
農業要永續,訂定農業基本法有其必要,但馬政府要將台灣農業帶往何處,是所有關心農業者最想知道的答案,給錢絕非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