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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幹部評陳良宇:膽子大,能辦事,也能闖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4-15 18:10:11  


 
  而陳良宇兩項濫用職權罪行,均與上海社保案直接關聯:為不法商人張榮坤獲取10億元社保貸款,以及低價收購上海城建投資公司持有的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經營權提供便利,由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3.21億元。此外,陳良宇還幫助中國華聞控股有限公司獲得上海社保的10億元委托貸款。

  陳良宇玩忽職守,為幫助其弟陳良軍從上海寶山區非法圈地354畝,由此造成的國家損失達3441萬余元。陳良軍將土地使用權轉手倒賣,非法獲利1.18億元。

  庭審過程中,陳良宇的一個意見和兩句話被廣為關注。

  據旁聽者介紹,法庭調查顯示,陳良宇兒子陳維力在上海申花任掛名副總經理後,有一次,上海申花董事長鬱知非請陳良宇吃飯,陳維力並不在座。餐後,鬱知非用公司卡結賬。陳良宇當場問鬱,其子陳維力是否有這樣的卡?鬱知非隨後立即給陳維力辦了一張卡,陳維力坦然受之。律師認為,當時陳良宇只說了這樣一句話,不足以認定為索賄。

  陳良宇當庭也表示,自己當時只是問問兒子是否有這樣為公事結賬的卡,並沒有別的想法。這是整個庭審過程中,陳良宇發表的有限的意見之一。

  庭審中,辯護律師提出,在弟弟陳良軍倒賣土地問題上,陳良宇只應負領導責任,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控辯雙方對此一時爭執不下。

  此時,陳良宇突然主動對律師說:“你們別爭了,在這個問題上我是有責任的。”

  陳良宇在兩分鐘的最後陳述中以感慨的語調連說三聲“對不起”:“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對不起我的家人。”

  “膽子大,態度強硬,能辦事,也能闖禍。”一位老幹部這樣評價陳良宇。陳良宇專橫跋扈的性格,伴隨其30載仕途,直至歸於沉淪。

  陳良宇所犯受賄罪中,有一條是讓上海新黃浦集團原總裁吳明烈為陳良宇的父親陳更華換房,新換住房同舊房差價大約為93萬余元。此外,陳良宇的家人還接受吳明烈的安排出國旅遊,吳明烈用公款支出34.2萬元。

  而在此之前,人們看到的卻是不為父親分房批條子和“面疙瘩區長”的陳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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