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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宇受審 |
2006年夏掀起的上海社保風暴,波及上海政要、國企高管、民營企業富豪28人,風暴背後是一個錯綜複雜的權錢交易網:有數十億元社保基金被挪用,數十億元國有資金被借用違規入市炒股等。歷經近兩年的偵查和審理,上海社保案終於在2008年4月11日迎來了最高潮——一審判決陳良宇。
2008年4月11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神態黯然受審聽判
2008年4月11日,出入於天津二中院立案庭的必經之路上,到處是警察。上午11時30分,一輛加長白色厢式車在9輛警車的護衛下,快速駛進法院正門。坐在白色廂式車內的正是陳良宇。
據旁聽人員介紹,宣判從下午2時整開始,至2時40分結束,整個宣判持續40分鐘。當時,聽到判決結果,陳良宇神情平靜,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判決時,陳良宇妻子黃毅玲與胞弟陳良軍獲准進入法庭旁聽,這也是陳良宇身陷囹圄一年半後,首次與親屬相見。
記者發現,當晚的央視新聞聯播播出了陳良宇受審聽判的鏡頭。這是陳良宇自2006年9月從電視屏幕消失後,首次向公衆露面。畫面中,62歲的他在兩位法警的攙扶下,走上被告席,其神態黯然,一身藏藍色西裝,沒有系領帶,兩鬢斑白。
半個月前的3月25日,陳良宇案已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有三宗罪——受賄、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
而陳良宇兩項濫用職權罪行,均與上海社保案直接關聯:為不法商人張榮坤獲取10億元社保貸款,以及低價收購上海城建投資公司持有的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經營權提供便利,由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3.21億元。此外,陳良宇還幫助中國華聞控股有限公司獲得上海社保的10億元委托貸款。
陳良宇玩忽職守,為幫助其弟陳良軍從上海寶山區非法圈地354畝,由此造成的國家損失達3441萬餘元。陳良軍將土地使用權轉手倒賣,非法獲利1.18億元。
庭審過程中,陳良宇的一個意見和兩句話被廣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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