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1日電/臺灣“最高檢”特偵組上午證實,上月底已首度就“國務機要費”案約談陳水扁,要求他就涉及貪汙罪辯解,陳水扁辯稱,“國務機要費”全部因公支用,部分經費報銷與機密外交有關,特偵組日前再發傳票給陳水扁辦公室,請陳水扁本周第二度出庭。
聯合報報道,據了解,“總統府”於本月6日將被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資料註銷後,特偵組第二度約談陳水扁時,將一一提示前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製作的筆錄、蒐集的發票等事證,案件進入實體偵查。
特偵組是於上月底由主任陳雲南與“扁辦”幕僚敲定時間,24日依貪汙被告傳訊陳水扁,特偵組安排檢察官周士榆、李海龍協同偵查,主要訊問陳水扁對於“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的意見,並訊問他可否提出有利事證為個人辯護,陳水扁當庭陳述他對“國務機要費”性質的看法,其實與特別費相同。
陳水扁與委任律師李勝琛在特偵組進行一個多小時答辯,且主導發言,由於約談時府方尚未註銷絕對機密,因此,首次偵訊並未觸及有關機密外交的題目。
陳水扁首度接受特偵組訊問後被飭回,仍維持境管處分,陳雲南已再與“扁辦”敲定第二次約談時間,並發出正式傳票,預計本周內第二度約談陳水扁到特偵組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