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4日電/“艾格蒙聯盟成立以來首次的醜聞,就是台灣洗錢防制中心將洗錢犯罪情資交給涉案人!”設在加拿大多倫多的艾格蒙總部秘書處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昨天在接受中國時報記者採訪時,談到陳水扁涉嫌洗錢案時,非常遺憾地做了如上表示。
在台灣檢調搜索出公文影本並起訴求刑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日前舉行記者會,坦言自己收到艾格蒙聯盟通報扁家洗錢的情資後,將相關文件正本與附件交給了陳水扁。這個結果震驚艾格蒙聯盟,認為此事是艾格蒙成立以來的“大醜聞”。
為此,艾格蒙秘書處將正式函告台灣,要求“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在十月份的年度大會上,必須對這件醜聞做詳盡的報告。
中國時報報道,記者昨天打電話到艾格蒙聯盟設在多倫多的秘書處(Secretariat),了解該聯盟對台灣司法單位目前偵辦扁家洗錢案的態度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說,“這件醜聞(scandal),是艾格蒙聯盟一九九五年成立以來,從不曾發生過的。”
這位女士說,艾格蒙每年都會對所有的會員表現進行評鑑,台灣以往的表現都能遵守艾格蒙的各項規定,且能配合艾格蒙的要求與協助,因此深受好評,在一○八個會員中,評鑑都名列前茅。
但是在這次陳水扁的洗錢案中,洗錢防制中心(MLPC)的表現,卻讓艾格蒙聯盟蒙羞;更是艾格蒙成立以來首次發生的醜聞。
艾格蒙秘書處這位女士表示,艾格蒙聯盟是一個“超然獨立不受政治左右的組織”,這也是艾格蒙成立的宗旨。但是台灣洗錢防制中心在處理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中,不但違背了艾格蒙成立的精神,且竟然將艾格蒙提供的洗錢情報,交付“洗錢犯罪的涉案人”,真是讓人覺得Inconceivable(不可思議)。
依艾格蒙聯盟會員間的約定,各會員國的洗錢防制中心,在接獲艾格蒙提供情資後,若要交付各該國司法機關調查以前,應先知會當事國的司法單位(提供艾格蒙聯盟情資的會員國),但台灣在這件醜聞中卻沒有這麼做。
該女士說,英屬澤西島在兩年前透過艾格蒙提供吳淑珍海外帳戶情資給台灣洗錢防制中心;接著今年初開曼群島也提供了黃睿靚的帳戶情資。依規定,洗錢防制中心在將全案交付司法機關前,應先知會當事國取得同意。
但荒謬的是,台灣方面非但沒有知會當事國,甚至將洗錢情資交給了涉案當事人。
這位女士最後表示,希望MLPC能盡快針對這件醜聞案,給艾格蒙秘書處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