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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新說法“機要費拍宣導片”與證人供詞多破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9-12 10:47:36  


  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陳水扁上周三拋出機密案後,特偵組馬上進行查證,對所有可能知情或參與人士,先後發出數十張傳票,於昨天展開首波約談,原定傳訊八人,包括“行政院前院長”張俊雄、游錫堃、“總統府”前秘書長葉菊蘭、“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立委”蔡同榮、游的機要林佑昌及扁文宣幕僚郝廣才,但只有五人到案作證,游錫堃、蔡同榮及林佑昌請假,檢方將再傳訊。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陳水扁向特偵組供稱,他在八年“總統”任內執行的十五項機密外交,經費都由“國務機要費”支出,總金額高達1億2000萬元,其中多數與美日等國有關,因高度敏感,“能不說,就不說,所以當年才沒向陳瑞仁提出。”

  由於扁供稱“透過“總統府”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執行這些秘密外交案,且部分個案,“行政院長”及“外交部”也知情或參與。”因此,特偵組昨傳訊張俊雄等人查證扁的說法;其中,黃志芳戴著墨鏡,一派輕鬆的騎腳踏車進入特偵組,他和馬永成都親切地回應媒體詢問,張俊雄、葉菊蘭則拒絕回應。 

  郝廣才:哪算“國家”機密 

  昨天到案五人中,唯一沒當過扁政府高官的,就只有扁文宣幕僚郝廣才,原因是陳水扁向檢方表示,他在2003年間,曾用“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捐贈2000萬元給文化復興總會,透過總會委託郝廣才拍攝兩支和台灣有關的宣導短片;郝廣才庭訊後也向媒體證實此事。

  不過,郝廣才向特偵組證稱,他當年是依一般承包工程模式,直接向“總統府”出納單位請款,不清楚經費來源是否和“國務機要費”有關,他也不認為廣告內容涉及“國家”機密。

  特偵組指出,根據郝廣才供稱的請款流程,顯示“總統府”應有相關支出憑證紀錄,但扁“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向來都是用領據提領現金,無須單據核銷,因此懷疑這2000萬元經費來源,可能由公關費等其他科目支付,且廣告內容,可能有明顯政黨傾向,顯非因公支出,否則扁當年大可向陳瑞仁提出,根本不必等到南線專案被戳破,才自打嘴巴,被迫補提支出證明。 

  為釐清相關疑點,檢方已請郝廣才提供請款證明及兩支廣告影帶供檢方勘驗。一名專案人員表示:“證人的證詞與扁的供詞有多處不同,專案小組發現許多破綻,初步認為這2000萬元支出有問題,而且扁確實有把部分‘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會陸續傳訊證人,逐一戳破扁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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