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預計在12月1日開徵的燃油稅新方案正逐漸浮出水面。醞釀開徵中的燃油稅,將取代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等6項收費。過路費、過橋費最終沒有進入燃油稅“費改稅”範圍之中。一度成為討論焦點的中央地方利益分配問題,目前也在逐步明朗。
《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公路交通收費,一直都主要歸屬地方政府。然而,燃油稅一旦開徵,中央地方如何分配?燃油稅的優勢是可以流動,但中國地方經濟發展的顯著差距就決定了,燃油稅本身可能會造成各地稅收的偏斜和向東部集中,這裡面又存在一個利益分配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有關人士如此分析。
據悉,醞釀中的燃油稅開徵方案中,已經基本確定由地方國稅部門徵收,進入中央國庫,然後中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返還給地方,從而更好平衡中央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利益關係。
同時,據記者了解,國際油價大跌情勢下,中國成品油價格遲遲沒有調整,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便是,決策層正在考慮將調低油價、理順成品油定價機制與推出燃油稅同步推進。“在醞釀一個總的改革方案。”有知情人士透露。
事實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的上述會議,便不僅討論了燃油稅費改革,還同時討論了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適當降低成品油價格的問題。會議同時約請了稅務總局、中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等部門參加。
“這個稅一旦鋪開,很多問題都將考慮進來,決不單純是一個稅種的問題。”湖北省財政廳有關人士對記者說。
記者獲悉,醞釀開徵中的燃油稅,將取代包括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
另據國家發改委網站20日公布的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舉行會議,在研究同步取消上述六項收費的同時,還研究決定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點,高速公路收費顯然也不在考慮之列。
這意味著,過路費、過橋費最終沒有進入燃油稅“費改稅”範圍之中。
“這是為了防止出現海南試點中產生的‘反彈效應’。” 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能源系統分析和市場分析室主任姜克隽分析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