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1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社論說,請假十七次,吳淑珍昨日終於出庭,訊後並發表公開聲明,表達歉意,強調往後她會反省檢討。這份來得太遲的聲明,確實如吳淑珍自己講的:牽連太多無辜的親朋部屬,讓社會付出了龐大成本。俗話說,一步錯,步步錯,當陳水扁二度進入看守所,子媳從反駁到認罪,吳淑珍的心境轉折和處境變化,讓人唏噓,卻很難同情,司法的還是得回歸司法,所有的錯誤不予以矯正,就無法得到救贖。
社論說,讀歷史的人都知道,古往今來,以一人而亂國、亂朝者殷鑑斑斑,但那畢竟是歷史、是教訓,很難想像在已經邁向民主法治的台灣,還可能發生這樣的事。吳淑珍竟在廿一世紀的台灣、坐在官邸、不費力氣地做到了。因為她的貪,加上她夫婿陳水扁的縱容,蓄意以政治操作掩飾扁家巨額資金的海內外流動,台灣陷入無休止藍綠惡鬥,要求清廉反貪腐的紅衫軍風吹雨打靜坐凱道月餘,卻得不到公平和真相。
曾經為扁家弊案吃苦的人們,從反貪腐的紅衫軍到護扁的扁衛隊,沒有人會因為吳淑珍遲來的道歉,讓自己激動受傷的心緒得到撫平,包括被吳淑珍牽連的親朋部屬們。就在吳淑珍道歉前後,所有曾經進奉不論是政治獻金還是佣金的企業主,全部被改列被告,他們的企業形象在這幾年中遭到無以復加的摧折;扁珍的近身幕僚們,林德訓交保時,扁辦甚至不願代付一分交保金、陳鎮慧以一萬元遭到資遺、馬永成不願意再和扁家沾染任何關係,扁短暫不在看守所的時間中,企圖與馬永成連絡,馬永成只淡淡送給這位曾經給他權力、給他羞辱、給他牢獄之災的老長官一句話,“一切都過去了!”
社論說,情誼可以隨著扁案真相漸次浮出,過去了;但是,所有被牽連在內的這些人,從官到商、從親到友,烙印在他們身上的“扁案印記”,卻從此跟著他們一輩子,讓他們夜裡都無法安穩入眠,他們不知道接下來要面對的是什麼?起訴?判刑?緩刑?還有人們多少異樣的眼光?最重要的,這些人一輩子大概都沒辦法想像自己竟然可能成為“犯法之人”,遑論他們犯的法可能與“貪汙”二字連上干係。
吳淑珍出庭,先為自己連續請假十七次向法官致歉,如果在此之前她都能以如此的態度面對司法,扁家弊案的火還會愈燒愈旺嗎?過去幾年她嚴詞反駁的事證,在檢察官起訴書裡,都成為罪證事實;她在法庭上部分認罪,她認了什麼呢?南港案她對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施壓,承認收了郭銓慶的錢,但只有二百廿萬美金,起訴書上載明二百七十萬,她還要特偵組檢察官幫她查五十萬美金到哪了?龍潭案她只承認收了辜家政治獻金,但只有二億而非起訴書的三億,她疏忽了有一億是被退還的,但辜成允供詞是送四億,若非佣金而是政治獻金,還有退還這種事嗎?她還是要特偵組查明錢又到哪裡去了?當她知道已罹重病的好友蔡美利“竟然”也拿了七十幾萬,認為是被好友背叛,感到寒心不已,她恍若未覺,當她自己的手經手數千萬、數億的資金,為她跑腿的這些親朋,為什麼不會認為也該分一杯羹呢?扁家弊案所涉金額高達數十億,吳淑珍計較的還是錢,這些讓她和她的家人吃了不知多少苦的錢!富裕家庭出身的吳淑珍怎麼會養成這樣的價值觀?委實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社論說,吳淑珍認錯,承認了南港案,因為南港案從官到商全部認罪,她逃不掉,但扁無直接關係;龍潭案則是扁親自在府內召集過會議裁示,所以她只認了政治獻金;至於“國務機要費”則只認偽造文書,想像得到,屆時法庭攻防還是那套大水庫與歷史共業說。
社論指出,雖然遲來的道歉總比始終不肯認錯要好,但是,我們不能不提醒:吳淑珍道歉和部分認罪,只是吳淑珍最基本該做的事、只是她漫長法律過程的訴訟策略之一,真相不該因為吳淑珍的低頭而遮蓋,唯有將真相追到水落石出,社會才能得到最低限度的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