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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濟鐵路火車相撞事故 |
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國務院近日對膠濟鐵路列車脫軌相撞、臨汾潰壩等5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複,169名事故責任人被嚴肅處理,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包括給予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記過處分。131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香港《文匯報》報道,國務院對五宗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複。對於以集中批複的方式,對有關官員進行處分,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所長毛壽龍說,“國務院的決定是慎重的”。此次被處分的官員,在事故發生時都曾引起民意很大反彈,中央做出這樣的決定是響應民意。至於三名省部級高官受到處分,毛壽龍認為,這將警示官員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問題。
專家:今年是問責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2日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一周後國務院即對問題官員進行處分。毛壽龍評價說,這是制度化為行動的體現。他表示,通過溫家寶的一系列講話以及多部文件,都體現出2009年將成為問責年,預示著官員的問責制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國務院26日公布的關於對5宗重大事故的處理批覆包括:造成105人死亡、18人受傷的山西省臨汾“12·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傷的“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人失蹤、12人受傷的山西省呂梁市“6·13”特別重大炸藥爆炸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蹤、33人受傷的山西省臨汾“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造成31人死亡的黑龍江省鶴崗“9·2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多名官員須負刑責
其中,現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時任山西省副省長的靳善忠因“12·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被黨內警告處分。對於膠濟鐵路事故,國務院給予鐵道部副部長胡亞東記大過處分,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記過處分。
多位官員因安全生產事故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山西省臨汾市原副市長苗元禮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濟南鐵路局常務副局長、局黨委常委郭吉光等已移送司法機關;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總工程師劉書勇、山西省安監局副局長蘇保生等被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