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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民進黨何以淪落至逢貪瀆案必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20 00:09:43  


民進黨逢貪必挺,挺到整個黨的形象全無。
  中評社台北7月20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創黨22年的民進黨過去一年多來從陳水扁、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到“立委”郭玟成與高志鵬,舉凡黨內要角涉貪,不問情節輕重、是非黑白都是全黨大動作力挺,挺到整個黨的形象全無,只能相濡以沫。

  民進黨不斷加碼挺貪,在黨內已形成嚴重的負面惡性循環,從扁案開始,陳水扁先綁住獨派,獨派再綁住蔡英文,蔡英文為了留任主席大位拚選舉,不得不加入挺扁陣營。最後,扁家案情這麼重,涉貪事證這麼明顯都沒事,其他人相較之下都是小場面。所以陳明文、蘇治芬被收押,民進黨大力聲援;高志鵬一審被判5年半,同僚獻花力挺;郭玟成被檢調從“立法院”押走,綠委還集體大剌剌找“法務部”算帳。

  一路走來,所有民進黨高層的貪瀆案,都被黨內人士以一句“冤案”打發。逢貪瀆案必挺的“食物鏈”裡隱藏著黨內心知肚明的派系利益交換。扁系為了尋求黨內其他派系挺扁,在其他派系有事時,也必須湧泉以報幫忙喊冤,你挺我,我也挺你。8年扁朝還有許多案子尚未引爆,黨內要角都害怕,現在不挺別人,自己出事時也沒人挺。

  尤其,陳水扁任內雨露均霑讓各派系都有機會加官晉爵,曾經位高權重的黨內要角們更擔心此時不挺扁,有朝一日會被扁咬出來,拖下水。即使沒用力挺,至少也不敢出面唱反調。在必要的時候,還要像前“行政院”張俊雄一樣,適時得了“健忘症”,配合扁的供詞,向法官說不記得有沒有收受扁的新台幣200萬元鉅額犒賞。

  民進黨廉政條例去年因涉案者眾,做了一次翻修,從因違反廉政被起訴即停權,改成一審判決有罪停權,二審被判有罪才除名。儘管如此還有但書,如果廉政委員會四分之三有意見,也不見得一定會辦人,為未來處理黨內要角涉貪案留下了伏筆。

  曾經很重視清廉形象的民進黨,為了要挺涉貪同志,慢慢發展出一套很阿Q的模式,不論哪個要角涉貪,不論案情如何,一律稱為“馬政府政治追殺”、“辦綠不辦藍”,再順便把法官抹藍,否定判決正當性。

  儘管三審未定讞之前應無罪推定是人權保障精神;只高喊司法人權,不談案情,青紅皂白亂挺,也太過離譜。以扁案為例,扁妻吳淑珍都認了部分案情,扁子陳致中夫婦也要求認罪協商,民進黨還宣稱是政治追殺,深綠還要扁不能認罪,豈不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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