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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委任律師:扁案一審無效 應發回重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13 17:42:03  


  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呂秀蓮今天邀法界人士討論扁案一審判決。做過陳水扁委任律師的洪貴參說,一審程序雖走完,但這是無效不存在的判決;律師鄭文龍則說,二審應將案件發回一審,給審判長周占春審理。

  呂秀蓮的台灣心會下午邀洪貴參、鄭文龍、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教授鄭昆山、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幸義、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等座談。

  鄭文龍認為,扁案是輿論性、污染性的判決,整個程序的不公正,導致司法無法獨立,而審理過程由周占春合議庭換到蔡守訓合議庭這個動作,堪稱是台灣的“司法奇蹟”,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全案是“違憲”的判決,他有信心大法官應會宣告“違憲”。

  鄭文龍說,從馬英九特別費案和扁案相較,可以看出,司法看到顏色就轉彎,“綠色無期、藍色無罪”,歷史會審判這個案子;包括“總統府”相關會計首長,都說“國務機要費”的慣例是領據結報,也認為“國務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但一審判決與事實不符,他認為,扁案二審、三審,很有機會打到無罪判決。

  鄭文龍並說,扁案一審判決通篇形容詞,藉此來唬弄、掩飾判決不合法,他主張,一審判決無效,二審最好發回由周占春審理。鄭文龍表示,他會建議陳水扁一定要上訴,至於未來是否歸隊再幫扁訴訟,要再與扁討論,至於有人認為一審判決高額罰金是一種測試,他也有同感。

  洪貴參指出,雖然今年1月初陳水扁就聲請大法官“釋憲”,但遺憾的是,大法官至今未做解釋;縱然一審程序已走完,可這是無效不存在的判決,更是違憲違法的判決,因為“憲法”明文規定,人民訴訟權應予保障,未來上訴高院後,他將主張,高院不能審下去,否則這等於跳過地院。

  洪貴參透露,他上午和美國法學學者孔傑榮討論,孔傑榮也相當關心為何大法官“釋憲”還不下來;洪貴參說,大法官“釋憲”案,曾經有案子花了30幾年才有結果,社會殷殷期待扁案“釋憲”結果,社會才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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