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香港《星島日報》今天發表題為“削政府誠信 蹈內耗覆轍”的社論說,行政長官曾蔭權一再被捲進“親戚得益醜聞”,甚至遭部分傳媒提出與貪污繫獄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並論。政府官員接受傳媒與議會監察,是應有之義,不過也要講求真憑實據,目標是要提高而非降低施政水平。
社論指出,陳水扁在位期間,任由妻子吳淑珍收取各方利益、兒子和媳婦協助處理黑錢、女婿親家亦收賄。要形容曾蔭權淪落敗壞到這樣的地步,完全沒有客觀證據支持。
社論稱,涉及曾蔭權的兩宗指控,其一是《施政報告》提出換購省電燈泡政策,有利親家生意;其二是他的弟婦投資雷曼迷你債券,獲得銀行和解賠償。兩者不涉及曾蔭權,也沒有證據顯示曾蔭權有和親家與弟婦討論過這些問題,或者與銀行方面有關人等打過招呼。
總理溫家寶上星期出訪泰國時,被本港記者問及市民對曾蔭權施政有意見,答稱可以按照香港的法律,透過正常的渠道去解決,這顯示中央認為既有的機制,是處理這些問題的最好途徑。
監察批評 以事實先行
在現有法定機制下,特首如果濫權徇私,立法會有權彈劾,廉政公署有權拘控。不過,這些機構沒有啟動這些程序,與部分傳媒連篇累牘的攻擊,有很大的差距。特首昨日的發言,突出了在這兩件事上的質疑,要講客觀事實和證據。
鼓勵市民更換慳電膽措施,符合政府一貫政策,也不是單只惠及特首親家,早有所述。至於曾蔭權的弟婦林淑貞,是否因為與特首的親戚關係而得益,就要看她有沒有獲得銀行的特殊禮遇。
根據金管局的數字,在當局與銀行就雷曼迷債賠償安排達成全面和解方案之前,已經有數千迷債苦主獲得銀行同意賠償和解,林淑貞只是這千百宗和解個案之一;而據他的丈夫曾蔭表示,和解賠償比例,還不及後來的全面和解方案寬厚,並且在整個過程中,他們都沒有透露自己與曾蔭權的關係。
社論又說,從公平原則來看,林淑貞應該和其他雷曼苦主有一樣向銀行索償的權利,條件是不能標榜自己與特首的親戚關係,來換取銀行讓步。如果每個官員的所有親朋戚友,都要放棄與其他人平等的權利,未免矯枉過正。
政府弱勢 對社會不利
社論表示,傳媒提出質疑,要求特首或官員作出交代,這是發揮監察作用,是公民社會不可或缺。針對個人或有關人士的利益質詢,在位者有必要清楚交代,解除公眾的疑慮。社會有不明白的地方,官員應該有耐性作出解說。就算傳媒有過火地方,官員都要抱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聞之足戒”的態度。這種當權者與傳媒互相尊重和制衡的最重要遊戲規則,就是要講事實、擺道理。
社論認為,今次特首罕有地回應個別傳媒批評,主要是認為事態已發展至有人圍繞著這類證據薄弱的指控團團轉,不問證據只管對官員利益輸送繪影繪聲,削弱官員威信,形成弱勢政府,施政寸步難行,對社會構成不利。港人有過社會內耗、發展停滯、讓內地不斷趕上的經歷,現在本應是重新發力的時機,相信大部分港人也不希望重蹈覆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