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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對首次購普通住房者補貼房款0.5% |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對普通買房人來說,最關心“新政”無疑就是明年種種購房優惠政策的去留。昨天,南京房產調控“新政20條”正式發布,在《關於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中,記者注意到,南京延續了國務院和江蘇省“有保有壓”的調控方向,對自住型、改善型購房消費以及保障性住房消費,均有一定數額的購房補貼,不過去年90平方米以下的“零契稅”不會再出現了。
自住型改善型購房契稅補貼0.5%
何為自住型何為改善型
揚子晚報報道,新政20條中規定,在本市首次購買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0以上,不含酒店式公寓)的,給予總房款0.5%的購房補貼。南京市房產局副局長郭宏定表示,這裡的“本市”指的是南京全市的11個區,但不含高淳和溧水兩縣,也就是說,你在11個區內任一地已經買過一套房子,又在這11個區內購買,就不能算首次;但是如果在高淳、溧水買過一套房子,在另外11個區再買,則仍算首次。
新政20條中對“改善型”的規定是,夫妻雙方在本市僅有一套住房,在明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出售原住房並且重新購買普通住房的,給予房款總額0.5%的購房補貼。郭宏定表示,這主要是針對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制定的政策,出售與重新購買均要在一年內完成,同時還要簽訂承諾書,以防止有人假借“改善”的名義騙取購房補貼。
高檔房1%契稅補貼停發
與今年的政策相比較,南京市在2008年底出台的購房優惠是面向所有買房人,而且將普通住房劃分為90平方米以下和90-144平方米兩個界線,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交1%,政府還補貼1%,相當於零契稅;90-144平方米的交1%補貼0.5%,實際只交0.5%。此外,144平方米以上高檔房還可以享受交3%補貼1%的優惠。
2010年則對達不到自住型與改善型的兩類購房人沒有任何補貼。郭宏定指出,綜合省裡的優惠政策,明年在南京購買普通住房,如非首次也非改善必須繳納1%的契稅。高檔房的補貼也被停止,一律繳納3%的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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