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深圳現在越來越認識到土地儲備的重要性,但政府統籌的可供應土地,也就是可以直接拿出來招商的,非常少”。王表示“壓力非常大。”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從深圳市國土、銀監部門獲得的信息是,“目前深圳市政府層面的土地抵押貸款很少”。深圳銀監局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4 月末,深圳轄區內共16家中資銀行對深圳市政府融資平台發放了貸款,貸款餘額為181.66億元,這個數字是深圳市地方財政收入的22%。至於2009年 4月以後的政府貸款數據,深圳銀監局沒有提供。
在綜合以上銀行、地稅和國土部門相關財務數據後,深圳市房地產資金循環的大賬目有了一個理論上的框架:深圳市2009年1944億元房價總市值的上游,即資金來源,除995.59億元的年度新增個人按揭貸款外,剩下的可能是各類龐雜的炒房資金。
而1944億元房價總市值的分配去向中,至少包括268億元的銀行利息、124.7億元房地產業稅收(不計建築業稅收和對房地產的減稅額)和 130億元土地出讓收益。餘下部分,在理論上歸開發商支配。其中至少包括開發利潤、建安成本、營銷管理費用以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也包括房價利益鏈條上的中介機構和炒房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