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松有案一審:未提黃光裕
另據東方早報報道,1957年12月出生,廣東汕頭人。法學博士。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後在廣東省高級法院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7年3月起任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政法委副書記。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庭庭長。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兼任全國青聯常委、中央國家機關青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民事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2008年10月15日,被中紀委“雙規”。2008年10月28日,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2009年8月21日新華社報道,黃松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一周前我們就開始準備,當時只知道要有一個大案在我們這裡開庭,但今天早上才知道是審黃松有的。”河北省廊坊經濟開發區法院一名法官向早報記者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涉嫌受賄、貪污一案昨日上午9時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法庭上,黃松有被控受賄貪污總計510萬元。黃松有委托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
此前,坊間盛傳黃松有落馬與國美電器前主席、中國前首富黃光裕案有關。但參加庭審的人士向早報記者透露,公訴方昨天並沒有提及黃光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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