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保密工作做到極致”
昨天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欄顯示,該院“定於2010年1月14日上午,在廊坊經濟開發區法院大審判廳,公開審理被告人黃松有貪污、受賄一案”。
前述法官告訴早報記者:“領導告訴我們不要詢問、不要議論、更不能打聽,我們也沒有資格參加庭審。”而一天前,也就是1月13日,黃松有的代理律師高子程還向媒體記者表示,黃松有涉嫌貪污、受賄案“大概春節後開庭”。
這位法官稱,“以前我們的審判大廳基本是閑置著的,這次審理黃松有案是臨時使用。參加庭審的審判人員是廊坊中院,公訴方是市檢察院。”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距廊坊經濟開發區法院大概10分鐘的車程,距離該案庭審現場——廊坊開發區法院大審判廳一千米外路口,警方已設立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臨時趕往廊坊的大多媒體記者也只能遠遠望著法院大樓。
據透露,昨天部分媒體記者、60餘名群眾,以及黃松有的部分親屬旁聽了案件庭審。某媒體資深調查記者慨嘆:“採訪過很多大要案,而黃松有案件開庭保密工作真是做到了極致。”
黃案與廣州爛尾樓有關
巧合的是,在黃松有涉嫌貪污、受賄案件緊鑼密鼓開庭的同一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號大法庭昨天上午召開了“中誠廣場”系列執行案件第三次債權人大會。有消息稱,由於該樓在變賣過程中有暗箱操作等違法犯罪行為,先後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等一批高官因此樓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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