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廣場”現已改名為中石化大廈,此前曾有“廣州第一爛尾樓”和“中國最大爛尾樓”之稱。
昨天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黃松有“貪污、受賄”一案也再次證明黃松有與“中誠廣場”系列執行案有關。
有知情人士昨天向早報記者透露,廊坊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指控稱:2005年至2008年間,黃松有利用其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有關案件的審判、執行等方面“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卓倫等五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上述人員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390萬餘元。
早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知,黃松有被查重要起因是牽涉“廣東楊賢才案”。黃松有在廣東高院任職期間曾與楊賢才共過事,黃松有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後又分管民事執行工作,且與楊賢才為潮汕老鄉(楊賢才為廣東揭陽人,揭陽在撤縣設市之前隸屬汕頭),關係密切。
楊賢才曾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2001年擔任廣東高院執行庭庭長(該庭後更名為執行局)。楊賢才在執行局局長位置上任職6年,於2007年9月離任。楊賢才“落馬”後,有至少4名廣東律師被要求協助調查,其中包括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卓倫等。
陳卓倫和楊賢才是老鄉,關係不錯。陳卓倫被業內稱為“廣東最牛律師”,在他的帶領下,廣東省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發展成為全廣東最大的事務所,擁有律師近200名。陳卓倫本人也擔任廣東省法學會副會長、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