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很難令人接受的理由,《華盛頓郵報》的社論就指出“在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根本沒指出企業應該和人民受到同樣的對待。”而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寫的主要意見書中稱,企業這些非直接捐給侯選人的單獨支出“不會導致腐敗或者腐敗的出現”,《紐約時報》的社論就質疑“如果華爾街的銀行家們告訴國會議員,他們會針對任何反對銀行紓困案的議員,花數百萬美元讓他們不當選,這當然就是腐敗了!”投下反對票的大法官史帝文斯(J. P. Stevens)則說這個判決“不僅會威脅到民主,更會傷害到整個體制。”
平心而論,解除企業政治支出經費上限與腐敗的確無法畫上等號。美國除國會有立法限制企業、工會的政治經費,許多州對政治獻金與經費也有或寬或鬆的立法。不過在實證上很難確認立法較嚴的州政治比較清明,沒立法規範的州政治就是腐敗的。
最高法院這項判決,應該視為保守派對奧巴馬政府的高度不安而採取的一項反撲。奧巴馬政府左傾的路線,讓政府在金融危機中強力介入市場,在社會福利政策上強勢推動全民健保,這些做法都在挑戰著保守派的基本價值,挑戰他們堅定捍衛的個人自由。一年多前思變的民心讓歐馬巴當選,但美國社會中保守力量還是非常強大。當奧巴馬政府要用政治力量積極介入經濟與社會面,保守派用更激烈的方式來保障私人企業的政治發言權。即使美國主流媒體的輿論多認為最高法院這一步跨得太超過了,但這也是美國社會內部的一場價值鬥爭,一股要把左傾的政府往右拉的力量。
在這場左右拉扯中,美國可能要付出不小的代價。未來企業的立法遊說工作如虎添翼,就像《紐約時報》的社論所警告的,敢對大企業說“不”的議員,不是只要放棄大企業的政治獻金就沒事了,而是要面對大企業投下數百萬美元的負面文宣戰。而對奧巴馬政府而言,在民主黨國會席次減少之際,最高法院又送來這份“大禮”,奧巴馬想推動的改革將前途艱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