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不解的是,劉海粟於1943年11月在上海舉辦畫展,組織者是汪偽政府的司法部長張一鵬,許多日本軍官、商界要員和汪偽政府高官都前來參觀畫展。當時的《申報》在報道中說:“劉海粟親自招待,巡回觀摩,風趣橫生。”報紙還刊登了劉海粟與“盟邦”友人握手言歡的照片。後來,劉海粟對此有過辯解:“當初,他們許多人批評我辦畫展不應該請日本人到場,我的想法同他們不一樣。你日本人再驕傲,地位再高,什麼華東陸軍總司令,大佐還是什麼佐,你還是要來給我捧場,恭維我,出錢把我的畫買回去供在你的大廳裡。這不是恥辱,這是自信。”真的不敢想象,被日軍殘暴殺害的鬱達夫先生如果在九泉之下,聽了他生前好友的這番“豪言壯語”不知會有何感想!《新華日報》在1945年8月23日出版的報紙中,刊有《文化漢奸名錄》,第一名文化漢奸是周作人,第六名文化漢奸就是劉海粟。另外還有陳彬龢、林微音、張資平、陶亢德、柳雨生、章克標和汪馥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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