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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文強案涉案成員被法警押入法庭。 新華社 |
“三大金剛”全被認定涉黑
宣判
昨日,與文強一起受審的三名高級警員,也被當庭宣判。
重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罰金人民幣220萬元。
重慶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因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貪污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重慶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因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法院將對黃代強犯罪所得256萬元、趙利明犯罪所得37萬元、陳濤犯罪所得37萬元繼續予以追繳。
受賄字畫多次鑒定終為贗品
重慶檢方曾堅稱為真跡,因鑒定延長審理期限一個月
庭審
14日上午9時,重慶第五中院開庭表示,採信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關於文強受賄所得的“青綠山水”圖為一般仿品的鑒定結論。
2010年2月3日,公訴機關指控文強、周曉亞夫婦收受趙利明的落款為張大千的“青綠山水”圖,經重慶市價格認證中心聘請的文物專家鑒定價值364.12萬元。
庭審現場,文強否認該畫為真跡,辯護律師楊曠生也提出重新鑒定。
重慶檢方公訴人稱,重慶價格認證中心是合法機構,鑒定師有鑒定資格,還邀請了重慶文物專家給出意見,鑒定結論形式合法、內容合法,無需重新鑒定。
3月18日重慶市物價局再次發佈消息稱該畫為張大千真跡。該局稱,多次邀請北京方面的國家級文物鑒定專家到渝進行權威考證,最終認定該畫為張大千的真跡,認證價為364萬餘元。
昨日庭審,法庭稱因文強及其辯護人均對該鑒定結論提出異議,該院依法委托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對該畫進行了技術、質量鑒定,鑒定結論為:該畫為一般仿品,故對指控該畫價值364萬餘元的事實不予認定。
昨日中午,文強辯護律師楊曠生稱,重慶司法系統最終接受了辯方重新鑒定的申請,認定該畫為仿品實事求是。
昨日,審判長王立新介紹說,審理過程中,因控辯雙方對字畫的價格鑒定結論爭議較大,法院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法委托有關機構進行鑒定。基於上述事由,本案依法延長審理期限一個月,符合法律規定。
審判長解釋文強為何被判死刑
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包庇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判死刑罰當其罪
釋法
文強是目前重慶“打黑大審判”以來唯一一名被判處死刑的高官,宣判後,該案審判長王立新就社會關注的判處文強死刑的問題予以說明。
文強獲死罰當其罪
根據刑法規定,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同時,對犯罪分子決定刑罰時,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綜合考慮。
審判長王立新介紹說,受賄數額是決定刑罰輕重的一個重要量刑情節,但並非唯一量刑情節。在對受賄犯罪分子量刑時,不僅要依據其犯罪數額,而且還要根據其受賄情節、受賄行為給國家、社會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後果等綜合因素全面考慮。
王立新表示,文強受賄1211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文強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對重慶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文強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致其得以發展壯大,社會危害性極大,顯然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當其罪。
文強妻子系自首減輕處罰
王立新說,文強妻子周曉亞雖然受賄數額達449萬餘元,但其受賄是在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情況下主動交代,係自首,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且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法院予以減輕處罰,符合法律規定,彰顯“寬嚴相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