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山東商報刊載文章說,近日,由國務院出台的10條樓市新政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連番轟炸,有媒體也列舉了數字顯示出新政立竿見影的效果。然而,對於如此嚴厲的樓市措施,我們不禁感嘆一句“樓市新政到底在遏制誰?”
先看——“對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急轉利率的1.1倍”。首付率提高了,貸款利率提高了,也就是說在新政策下買二套住房,購房者不但要多拿出20%的首付資金,同時還需要多負擔比原來高出1.1倍的利率。有人為我們算了一筆賬“以一位購房者貸款100萬元,以等額本息方式分20年期還清,利率八五折每月還款額為6627.21元,而如果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每月還款達7473.4元,每個月還貸足足相差了800多元。”從理論上來講,需要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的人,一部分是為了投資,另一部分則是為了滿足其改善型需求。而從經濟收入上來講,貸款購二套住房的人應該算不上“有錢人”,他們沒有能力一次性全額付清房款,因此需要通過貸款的方式緩解經濟上的壓力。新政的出台無疑對投機性購房者給予了有力的打擊,但是對於有改善型需求的“非有錢人”來講,無疑是壓制了他們的需求,且將其需求轉化為潛在需求。
再看——“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我國許多城市有這樣的規定“購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才具備本地落戶的條件。”也就是說,如果購房者想要在這樣的城市落戶,並解決孩子的上學問題,就必須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而這部分人群將比購買9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的購房者多支付10%的首付費用。也就是說“新政”又把一部分想要落戶的“窮人”擋在了門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