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新財經》報道,發生金融危機,政府採取措施救市是非常必要的。從美國來看,政府的救助資金將在被救助機構渡過危機後逐漸收回;而中國的4萬億資金已經被長期占用,退出很難
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已近兩年,中國經濟率先復甦,美國各大金融機構也在政府的救助下渡過了最困難時期。此時,大規模的救市措施要不要退出?用什麼方式退出?何時退出?成了當下緊迫的問題。看看美國,刺激政策退出似乎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因為已經有很多被救助的機構和企業在逐漸歸還政府的救助資金,把救助資金還給政府,刺激政策也就退出了。但在中國,這件事就不那麼容易了,刺激政策“退出”比當初“推出”更難。就這個問題,《新財經》記者專訪了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和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盛洪。
救助資金投向不同
《新財經》:金融危機發生後,美國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救助金融機構,中國也出台了4萬億的救市計劃,中美兩國的救市措施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
盛 洪:中美兩國救市措施的相同之處,就是都採取了“半個凱恩斯主義”,即在經濟衰退時實行了擴張的財政政策,而在經濟高漲時並不實行緊縮的財政政策。不同之處,是在法律程序上的區別,中國的救市政策是行政部門也就是國務院決定的。嚴格來講,這麼巨大的政府支出,國務院是沒有權力決定的。但是,中國的法律又沒有規定國務院不能作這樣的決策。救市政策既然沒有通過人大審議,很多東西就非常模糊,資金投到哪,投給誰,都是不透明的。
美國的救市政策是通過議會決定的,在程序上相對透明,8000億美元的救市計劃是受到國會議員監督的。這樣,從經濟刺激政策的效率來看,美國的效率會比中國更高,因為美國把錢用到了更有效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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