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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戶籍出身成拉大收入差距推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24 11:44:22  


 
加快改革進程,根治分配“不公”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和諧社會的“定盤星”。一些學者表示,目前在我國,解決初次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問題,較之於完善再分配政策,更為緊迫。

  根治收入分配不公,必然涉及一系列權利和利益的重新調整與安排,包括建立人人等同的社會保障、創業、擇業和就業機會等等。這涉及財政體制、社會保障體制、就業制度、教育體制、醫療衛生體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只有不斷深化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從根本上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

  近年來,上海、廣州、重慶等大城市紛紛進行戶籍制度改革試點。今年4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將深化土地管理、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等,作為今年改革的十大重點之一進行部署。這些舉措對於消除束縛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十分關鍵。

  今年5月13日,國務院出台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削減壟斷行業的高收入,根在破除壟斷。現在國家的政策正逐步到位,前景令人期待!”他說,除了引入競爭機制,還需要建立國有企業的分紅機制,將超額利潤用之於國、於民,而不能任其自肥。

  管住企業高管的“天價年薪”,也是縮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一環。財政部印發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稅前280萬元人民幣。“限薪令”出台後,中國鋁業、武鋼集團等國有大型企業高管層表示帶頭減薪。銀監會、保監會等監管部門紛紛跟進,要求金融企業高管切實“管”好自己。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易憲容認為,高管高薪問題源於制度缺陷,既需要加強政府的監管,也需要進一步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和內部薪資制度,不能僅限於“道德層面”的約束。除高額正式薪酬外,各種高管職務消費、隱性消費數量驚人且不透明,極具隨意性,為全社會所詬病。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有效監管,堵住“灰色收入”和“灰色消費”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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