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服務兩岸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新聞交流合作應形成機制化,讓兩岸媒體合作提升至新的層次及新的水平,兩岸媒體應就兩岸如何進一步加強新聞交流合作作出各種探索,更好地服務於兩岸和平發展大局。
1、兩岸高層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有較高期待
2009年10月底,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會見海基會籌組的台灣新聞界交流代表團時說,“兩岸關係若要和平發展,離不開與論導向的作用,希望媒體為壯大兩岸和平發展主流民意作出貢獻”。
賈慶林說這番話,明顯了解新聞媒體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重要性及重要功能,在兩岸和平發展的今天,兩岸媒體如何進一步交流合作,的確已是個新課題。兩岸高層及媒體主管機關,也當及早謀劃,是否在兩岸加強文化交流的同時,簽訂包含新聞交流合作內容的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或者是單獨簽署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協議。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也很重視,他認為,“兩岸新聞交流對增進兩岸人民相互了解、促近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兩岸媒體應進一步加強交流,還可推動產業合作,希望在適當時候,就兩岸新聞交流議題展開協商,達成共識,推動合作”。
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可說是兩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內容,對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增進兩岸民眾之間的感情起著重大作用,我們期待,兩岸兩會盡早將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列入兩岸協商議事日程,這是兩岸新聞合作交流的一項新任務,可解決兩岸新聞交流展開以來衍生的各類問題,推動雙方交流合作能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
2、台當局漸放寬兩岸新聞交流合作限制,對促進兩岸交流裨有助益
今年6月海基會出版的交流雜誌上,台“新聞局”以“開放大陸媒體來台駐點政策之回顧與展望”為題發表專文,文中披露台“新聞局”對推動兩岸新聞交流合作上持積極支持的態度。
“新聞局”表示,為了讓媒體成為兩岸人民互通信息相互了解的平台,兩岸必須共同努力,促進新聞交流,營造更好的採訪環境,讓新聞信息更加開放流通。
“新聞局”指出,馬英九就任以來,在增加大陸駐點家數,改善大陸記者在台工作待遇上,已有具體的成果。2008年5月,當時在台只有三家大陸媒體駐點,現已達九家(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福建日報社、福建東南衛視、福建廈門衛視、湖南電視台),涵蓋中央及地方媒體。在入境申請手續、釆訪活動範圍、記者人數、租屋居住等各項措施,予以鬆綁,提供了更佳的釆訪環境,協助大陸記者完成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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