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還表示,從長遠來說,落實“兩岸媒體駐點釆訪正常化”之終極目標,就是讓兩岸記者享受充分的釆訪報導及新聞自由。
由此可見,台灣新聞主管部門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也是持正面積極的態度,鼓勵兩岸新聞媒體持續雙向交流合作,向兩岸民眾提供更多新聞信息,促進兩岸相互了解,以推動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發展。
3、兩岸新聞媒體在新形勢下展開兩岸新聞合作有益嘗試
兩岸和平發展為兩岸媒體交流合作提供舞台,展現機會,不管是大陸媒體還是台灣媒體,在兩岸新聞合作交流大潮中,呈現出積極姿態,尋找雙方交流合作的空間與機會。在這方面,大陸媒體顯得更為主動,正作出各種努力和嘗試。
在大陸地方媒體與台灣合作方面,有一個成功的案例。即福建媒體的龍頭企業–福建日報報業集團與台灣媒體的合作。福建報業集團發揮福建天時地利人和的有利條件,以語言相通交通往來方便的獨特優勢,與台灣媒體同仁合作,捷足先登,“先試先行”,推動了福建成為兩岸新聞交流合作的前沿陣地。自2004年福建省提出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以來,閩台新聞合作交流又進一步擴大了規模,提高了合作層次。
福建日報首開與台灣合作辦報先例。1999年福建報業集團在廈門創立海峽導報,確立“做好兩岸新聞報導”這一定位。2009年,海峽導報與台灣南部的民眾日報合作,在民眾日報上刋發“海西新聞版”,首開大陸與台灣媒體合作辦報的先例,該報率先在全國省級報刋中成立海峽新聞部,率先成立台灣新聞中心,並派出記者輪流常駐台灣,向大陸讀者提供第一手台灣信息。
目前海峽導報的“台海網”正與台灣的“台灣新聞網”磋商,擬每天相互免費提供網絡新聞,供對方使用,並合作構建兩岸網絡商城,互派員工培訓等。
三,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的幾點建議
面臨ECFA簽訂後的兩岸新局面,兩岸新聞交流合作應邁出新步伐,跟上日新月異的兩岸交流合作新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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