鋻於一些案件反映出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含國有金融企業)中的工作人員,在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下,也需要加強管理,但這些人員絕大多數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因此,規定這些單位參照本規定執行。
問:《暫行規定》頒布實施後,會不會影響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的熱情?
答:《暫行規定》的適用對像是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同時,考慮到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的情況比較複雜,不僅有經組織批准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還有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非經組織批准自行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因此,《暫行規定》作了除外規定,即經組織批准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通過其他途徑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不適用本規定。這說明,黨的政策是鼓勵這些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發展、報效祖國的,因此,不會影響他們回國的熱情。
問:請談談對學習貫徹《暫行規定》有什麼要求?
答: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同時要注意消除他們的顧慮,使之主動接受監督,嚴格按照《暫行規定》的要求辦事。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為嚴格執行《暫行規定》作出良好的表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學習宣傳工作,為貫徹實施《暫行規定》創造良好的氛圍和條件。
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把《暫行規定》的要求融入到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之中。有關部門要根據《暫行規定》的授權,將其要求予以細化,進一步明確相關規定的具體內容、操作程序等,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
要加強監督檢查,使《暫行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貫徹落實《暫行規定》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從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角度部署貫徹落實《暫行規定》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及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