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0日電/解放軍報報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日前簽署命令,發布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幹休所工作條例》(全文見第二版)。《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胡主席關於離休退休幹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關於離休退休幹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規定,充分吸收和借鑒軍地有關單位的經驗做法,對幹休所各項工作和全面建設作了具體規範,是新形勢下做好軍隊幹休所工作的基本依據。
《條例》根據離休退休幹部晚年生活的實際情況和對服務保障工作的需求,對離休退休幹部的各項服務保障工作作了規定,要求為離休退休幹部安度晚年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保障離休退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條例》突出強調了新形勢下離休退休幹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規定了離休退休幹部黨支部、管理委員會、家屬委員會的工作任務和具體內容;對離休退休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經常性思想工作和經常性管理工作也作了明確規定。
為確保幹休所工作和建設實效,《條例》明確規定了幹休所各類工作人員的職責,對幹休所自身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業務建設等方面的內容,分別規定了明確的標準和要求。
附:中國人民解放軍幹休所工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命令
軍發〔2010〕44 號
《中國人民解放軍幹休所工作條例》已經2010年8月30 日中央軍委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10 月 1日起施行。
主席 胡錦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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