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時期美國官方及學術界針對南中國海海域對於美國亞太安全戰略的重要性及其程度判斷上,卻存在著明顯不同的看法。
學界一般認為,1994年11月16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生效是美國對南中國海政策的一個“拐點”,而其後發生的美濟礁事件則在事實上對美國政策由“不介入”轉為“介入但不陷入”起到了一種“催化劑”的作用。不過在此之前,伴隨克林頓政府的上台,美國國內關於南中國海問題的爭論似乎就已塵埃落定,主流的觀點均開始將該問題視為一種“威脅”,並認為有可能演化成較大規模的軍事衝突。
這一時期,美國開始傾向於認為有關南中國海問題的挑戰或威脅是中國引起的,並表現出明顯的干涉意圖。1995年5月10日,國務院代理髮言人謝利就南沙群島問題發表了一項正式聲明,該聲明繼續在南中國海主權歸屬問題上堅持了蓄意的模糊姿態。但聲明第一次較為系統地闡明了美國在該地區的主要政策意圖:對主權爭端各方觀點不持任何觀點;南沙群島問題應該以和平手段解決,反對以武力手段解決這一爭端;不管最後以何種方案解決,南中國海上的航行自由不應受到影響。差不多與此同時,眾議院通過的“美國海外利益法案”也明確宣稱,南中國海的航行自由對美國及其盟國的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任何用武力奪取該區域島嶼的行為,將引起美國的“嚴重關注”。在此之後,約瑟夫.奈於1995年6月表示,如果南沙群島發生了軍事行動並且妨礙了海上航行自由,美國就準備進行軍事護航,以確保航行自由。這是美國政府要員第一次表示可能對南中國海問題進行軍事干預。
五
2001年4月1日發生的南海撞機事件曾在中美關係中引起一場軒然大波,而美國方面針對此次事件的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剛上任的小布什政府在南中國海問題上的主要政策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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