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從明天開始,300餘萬生活在成都的流動人群將徹底告別“暫住”的狀態。昨日,成都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稱,從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居住證管理規定》將正式實行,成都將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證。流動人口將在勞動就業、醫療衛生、教育等12個方面享受與市民同等的權益。
華西都市報報道,成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張俊國說,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居住”概念卻意味著政府對流動人口從管理變為了服務。那些長期在成都生活和工作,並具備一定條件的農民工將有望融入這座城市。
■從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取消暫住證制度實行居住證制度
■以往“暫住”成都的300餘萬流動人口可享受12項與市民同等的權益
■今後,成都將以居住狀態重新界定居民範圍,淡化本地人、外地人的身份概念
■凡是在成都買房、租房,居住1個月以上的都可以申請居住證,成為成都“居民”
告別“暫住”流動人口擁有12項市民權益
據悉,《成都市居住證管理規定》從明天開始實施,成都將開始發放居住證,同步取消傳統的暫住證制度。這意味著,成都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明確了流動人口也可以享受和市民同樣的12項權益。
今後,持有《成都市臨時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可以在評選先進、計劃生育、醫療衛生、機動車駕駛執照申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援助、勞動就業、參與社區管理等8個方面享有與成都戶籍人口同等的權益。除此之外,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的,還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參加科技發明、創新成果申報;按照規定申請科技人才計劃資助、科技項目資助或者專利補助基金;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申請轉為常住戶口。
據了解,《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持證人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當年入學政策辦理相關入學手續,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成都市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現居住地學校分布和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協調的原則安排入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