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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安全政策的最終指向令人疑慮。 |
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半月談刊文說,備受關注的日本新《防衛計劃大綱》幾經周折後終於在2010年12月17日正式問世。這是二戰後日本制定的第四份防衛大綱,它將成為日本今後10年防衛政策和軍備建設的指導性綱領。與前幾份大綱相比,新大綱“大處落筆”的主要有以下兩點。
推動日本整體防衛思路和戰略的轉換
突破基本政策框架,推動“國防正常化”。在大綱制定的過程中,日本國內有關擺脫傳統安全路線、推動國防正常化的提議可謂此起彼伏。建議政府修改有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規定、“武器出口三原則”以及“國際維和五原則”等基本政策,並要求將來修改“無核三原則”、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等的呼聲不斷。雖然由於種種原因,這些主張在新大綱中僅得到了部分的反映和實現。但是,這些在若干年前還是日本政治禁忌的議題,現在不僅可以被公開討論,而且還輕易取得民主黨的黨內共識,就足以說明:作為一種主流趨勢,這些基本政策遲早是要被突破的。事實上,就拿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來說,如果不是菅直人首相在最後一刻出於“政局”原因而叫停,它應該是可以通過並被寫入新大綱的。
開啟防衛力量建設基本方針的重大調整。新大綱提出防衛力量建設和部署的新方針和核心內容,即從“基礎防衛力量構想”轉換到“機動防衛力量構想”。日本在1976年制定的第一份防衛大綱中,提出了基於冷戰環境而設定的“基礎防衛力量構想”,即:保持最小限度的防衛力量,以避免出現力量真空狀態而招致侵略;以蘇聯為假想敵,為抵禦其進攻而在北海道及全國各地比較均衡地配置自衛隊及其裝備。冷戰後1995年的第二份防衛大綱基本沿襲了該構想,僅做了局部調整,同時還提出了“合理、精幹、高效”的防衛力量建設方向。新世紀2004年的第三份防衛大綱對該構想的態度是在“繼承有效部分”的基礎上施以大幅改造,同時提出了“多功能、靈活、有效”的防衛力量建設目標。而此次的新大綱正式提出“機動防衛力量構想”,提出打破自衛隊的全國均衡部署態勢,以防範“多種事態”為主要目標,重視部隊的機動性和快速反應能力,力求:平時做到不間斷的偵察、監控和演練,達到動態威懾效果;戰時或有事時能夠靈活調動軍力,實施快速和機動的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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