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城鎮化率是46.59%,而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約33%。這意味著有13.6%即1.28億生活在城鎮裡的人沒有真正城市化。許多進城農民並沒有成為真正的市民,還有一些農民坐地被城市化,成了“扛鋤頭的市民”。有學者把這種城市化稱作“半城市化”、“淺城市化”。
我國的城鎮人口統計的是在城鎮生活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指出,事實上中國的城市化率被嚴重高估,目前統計的6億城鎮人口中,至少有2億人並沒有享受到市民的權利。
一些地方推進城市化的衝動來自於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千方百計把農民土地變為建設用地,一些農民“被上樓”,一些村莊成建制地變為城鎮,違法拆遷、暴力拆遷時有發生,農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2.7萬億元,占財政收入比重達32.53%;5年來,全國共批准新增建設用地3300多萬畝。
重慶工商大學統計學院副教授易忠說,有“兩把剪刀”損害了農民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利益。一是通過強制性的徵地拆遷,以非市場價格的補償,從被徵地農民那裡轉移財富,在城鄉之間形成城市化初次分配的“剪刀差”;二是通過住房所有者以住房產權不斷吸附社會增值財富,導致有房者愈富,無房者愈窮,形成城市化二次分配的“剪刀差”。
進城農民在享受公共服務方面不能和真正的市民對等,形成公共服務的分配不公。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昕分析,由於體制機制原因,很多進城農民難以獲得同市民一樣的社保待遇,並沒有真正融入城市。
城市化,應該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城市化,是改變“三農”弱勢狀態的城市化,而不是又一次以犧牲農民利益尤其是土地權益為代價的城市化。陳錫文指出,農民的住宅是合法的財產權益,而社會保障是政府應當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能說你要獲得我的公共服務,就要拿你自己的財產來換。這種換法,是在製造新的不平衡。
長期致力於“農民市民化”研究的中央黨校學者王道勇博士告訴記者,在城市化進程中,失地農民“被市民化”傾向已經引起廣泛的注意,但流動人口“被農民化”傾向則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流動人口往往被主流社會排斥,其利益常常被剝奪。城市化說到底是人的市民化,而不是樓房化和建制鎮化。城市化是農民變市民,而不是把他們變成亦工亦農、亦城亦鄉、顛沛流離、候鳥一般的“兩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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