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權事業已經走過了62年的風雨歷程,反思經驗教訓,對今後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很有必要,但還不需要美國來指指點點。從1991年下半年開始,中國政府每年至少發表一份中國人權狀況的白皮書,介紹中國在人權各方面的成就、現實狀況和保護措施的情況,並闡明中國政府在人權和人權保護方面的立場與觀點。例如,在1991年第一份白皮書《中國人權狀況》中列出中國人權的10個方面狀況,並附帶提到中國人權保護方面的不足,這也是對人權保護的公開承諾。截至2009年4月,中國政府已先後參加了25項國際人權公約。中國的人權事業已融入國際合作和國際監督的大環境之中。中國作為一個世界大國,在國際人權事業中被要求承擔相稱的國際義務與責任。近年中國軍隊參與國外維和行動和反海盜護航,就是承擔國際人權保護義務的初步體現。
還有,我國最高領導人的歷次講話中也一再肯定人權的重要地位與普世價值。胡錦濤2006年4月在耶魯大學的演講中說:“我們將大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權,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使13億中國人民過上幸福生活。” 他在2008年的新年賀詞中又說:“我們衷心希望各國人民自由、平等、和諧、幸福地生活在同一個藍天之下,共享人類和平與發展的成果。”2011年1月,胡錦濤在訪問美國回答外國記者問時,再次宣示中國要致力於改進人權工作。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007年2月發表的題為《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一文中,明確指出:“科學、民主、法制、自由、人權,並非資本主義所獨有,而是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共同追求的價值觀和共同創造的文明成果。”在同年全國人大會上答記者問時,再次重申了同樣的觀點。這些都說明,促進人權事業已成為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話題,也是不可抗拒歷史的潮流。
美國自封為“太平洋警察”滿世界管天管地,其實,本國一本“糊塗賬”從未扯清白。還總是打著“維和”和“維權”的幌子,滿世界“煽陰風點鬼火”。以期挑起他國內政內亂,最終達到多國戰亂的目的,方可從中靠販賣軍火等“漁翁得利”狂發戰爭財。縱觀歷史,從二次世界大戰到多國政變,從伊科石油爭奪戰到中東盤踞豪奪戰,無論小戰還是大戰。美國自恃強大欺負弱小,全球點火挑戰。二戰後,先後侵略朝鮮、越南、海灣、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只要有美國人出現的地方,秩序必定處於無序混亂狀態。美國從蘇聯解體和東歐巨變中不戰而勝便是例證。美國處處“插足”,一派惟恐天下不亂之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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