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5000徵 蘇浙滬合適可西部呢?
——能體現地域公平嗎?
該專家還認為,對於我國東西部收入層次不齊的現狀來說,個稅起徵點制定權限下放,其意義更甚於起徵點上調。因為對於月收入3000元來說,放在上海、江蘇等沿海發達地區,因為當地生活支出成本高,月入3000只能算中低收入;可是如果在西部欠發達地區,生活成本低,這也許就是高收入了——那麼要求全國一刀切執行一個起徵點是很難做到“公平”的。
比如,即便個稅起徵點真的調到了5000元,但是對於一些西部欠發達地區來說,比如青海西藏,5000元起徵點幾乎算是擺設,沒有多少人能達到。
所以,個稅起徵點制定一個徵收區間,然後下放到地方可能最合理。目前像營業稅的徵收,就是國家制定了2000-5000元的標準區間,然後由各地來決定具體數額,江蘇制定的就是5000元的上限。
這位專家建議,個稅起徵點完全可以參照這個辦法,給個2000-5000元的區間,然後由各地參照經濟發展水平和民眾收入情況來決定徵收點,這樣才能最大限度體現地域公平。
看看他們的賬本
林先生,一個中低工薪層
【企業職工,中低收入者,月入4000元】
每個月少交100元,可以省下兩個人的早飯錢
【自述】個稅起徵點上調對我來說挺實惠。我月收入4000元,去掉三險一金約500元,加上扣除的個稅、房租,到手的也就3000元左右。老婆做小本生意,每個月幾乎是望天收,生意好的時候月收入有2000元,生意不好只有1000多元。女兒在上初中,不談其他,各種補習班、參考書等等費用支出就有2000元,加上一家人一個月生活費用也有千餘元,算下來家庭收入每個月剩下的也沒多少錢了,相比較來說這100元省下的個稅也挺讓人興奮的,至少可以解決一個月兩個人的早飯錢。如果個稅起徵點真能上調到5000元,那麼我家就不用交個稅了,這倒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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