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2日電/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12日說,美林(亞太)有限公司在2007年向客戶銷售指數掛鉤票據所涉及的內部監控系統有所不足,因此對美林作出譴責並罰款300萬港元。
新華社報道,證監會在當日發佈的一份公告中說,經調查發現,美林有72名客戶曾於2007年間投資於兩個相關的指數掛鉤票據,但美林並沒有適當評估當中逾40名客戶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證監會對此提出關注。
證監會還指出,美林在客戶同意認購指數掛鉤票據之後才向他們提供產品的主要資料,而且沒有存儲足夠的文件記錄以說明其向客戶提供意見的依據。
證監會表示,目前美林已同意按100%的投資本金向客戶回購他們所持有的未到期指數掛鉤票據,估計所涉及總金額約為367萬美元。
美林(亞太)有限公司曾於2010年5月因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有缺失,被香港證監會罰款350萬港元。
美林是全球主要財務管理與顧問公司之一,總部位於美國紐約,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被美國銀行併購。 |